
第一部分前 言
音樂是人類最占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人類通過特定的音響結構實現思想和感情表現與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人類文化的重要形態和載體,音樂蘊涵著豐富的文化和歷史內涵,以其獨特的藝術魅力伴隨人類歷史的發展,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對音樂的感悟、表現和創造,是人類的一種基本素質和能力。
音樂與生活具有廣泛、密切的聯系,對人的全而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尤其在當今科學技術和經濟迅猛發展的時代,音樂教育在促進人的發展和推動社會進步方面,更加顯示出它所具有的獨特的功能和作用。
制定《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是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內容。《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力求符合素質教育要求,體現普通高中教育的培養目標,確立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課程基本理念,構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體現時代性、基礎性與選擇性相結合的普通高中音樂課程,為每個高中學生音樂文化素養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一、課程性質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與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音樂或藝術課程相銜接,是高中階段實施美育的重要途徑,是面向全體學生的必修課程。
在普通高中音樂課程中,通過鑒賞與表現音樂,及其他藝術形式的審美活動,使學生充分體驗音樂的美和蘊涵于其中的豐富情感,為音樂所表達的真善美境界所吸引、所陶醉,進而產生強烈的情緒反應和情感體驗。音樂音響材料的非概念性、非具象性特征,為學生體驗、理解和創造音樂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能夠激活學生的表現欲望和創作沖動,使學生在主動參與中展現他們的個性和創造才能。豐富多樣的音樂實踐活動,有助于培養學生共同參與的群體意識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使學生的團隊意識與共處能力得到鍛煉和發展。音樂是人類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學習歷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國民族音樂,有助于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文化;學習豐富多彩的世界各民族音樂,拓展音樂文化視野,有益于學生對不同文化的
理解與尊重。因此,高中音樂課程對于促進學生全面的、有個性的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課程的基本理念
1.以音樂審美為核心,培養興趣愛好
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應貫穿于音樂教學的全過程,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學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應有機滲透在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之中。音樂教學應該是師生共同感受、鑒別、判斷、創造、表現和享受音樂美的過程。在教學中,要強調音樂的情感體驗,根據音樂藝術的表現特征,引導學生整體把握音樂表現形式和情感內涵,領會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
興趣是學習音樂的基本動力,是學生與音樂保持密切聯系、感受音樂、用音樂美化和豐富人生的前提。音樂課應充分發揮音樂藝術特有的魅力,根據高中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審美心理特征,以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培養學生對音樂藝術持久而穩定的興趣和愛好。
2.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個性發展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的基本任務,是提高每個學生的音樂素養,使學生各方面的潛能得到開發,并使他們從中受益。普通高中音樂課的教學活動應面向全體學生,以學生為主體,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的位置。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在提高全體學生音樂素養的同時,還要為具有音樂特長、對音樂有特殊愛好的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可能和空間,滿足不同學生的發展需要。因此,普通高中音樂課的內容應該體現多樣化及可選擇性的特點,應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和發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
3.重視音樂實踐,增強創造意識
普通高中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的藝術實踐過程。因此,在所有的音樂教學活動中,都應激發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和創造意識,重視藝術實踐,將其作為學生獲得音樂審美體驗和學習音樂知識與技能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實踐,增強學生音樂表現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團隊意識與合作精神。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中的音樂創作,目的在于進一步開發學生的創造性潛質。在教學過程中,應設定生動有趣的創造性活動內容、形式和情景,發展學生的想象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并進行音樂創作的初步嘗試。
4.弘揚民族音樂,理解多元文化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和反映近現代與當代中國社會生活的優秀音樂作品作為重要的教學內容,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培養愛國主義情感。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有賴于對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強調弘揚民族音樂文化的同時,還應以開闊的視野,體驗、學習、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珍視人類文化遺產,以利于我們共享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三、課程設計思路
1.關于模塊的設置
根據普通高中教育的培養目標及音樂課程的性質,為體現普通高中新課程體系對課程內容應具有時代性、基礎性和選擇性的總要求,全面實現高中音樂的課程目標,滿足學生對音樂的不同興趣愛好和特長需求,高中音樂課程的內容結構由六個模塊組成,供學生自主選擇學習。這六個模塊是:音樂鑒賞、歌唱、演奏、創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
音樂鑒賞 主要通過聆聽和感受音樂及對音樂歷史與文化的學習,培養學生的音樂審美能力和評價、判斷能力,是增進學生音樂文化素養的主要渠道。
歌唱、演奏 學生通過對音樂表演活動的親身參與和直接體驗,享受音樂表現的樂趣,陶冶情操,提高音樂表現能力。
創作 是培養學生藝術想象力和創造力的園地,也是學生進一步獲得音樂基礎知識和學習音樂基本理論的模塊。
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 滿足學生的不同興趣愛好和發展需求,認識音樂與姊妹藝術的密切關系,拓展藝術視野,提高學生的綜合藝術表現能力。
上述各模塊的教育功能和作用,雖有不同的側重,但對于絕大多數高中學生來說,“音樂鑒賞”作為增進學生基本音樂文化素養的主要渠道,在普通高中音樂課程中應首先得到突出和強調。
2.關于學分
依照《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方案》規定,學生每完成18學時的學習任務,通過考試或考查評價,可獲得1學分。每個高中學生需在音樂課中獲得的必修學分為3學分。
據不同模塊的教學容量和要求,在高中音樂課程的六個模塊中,“音樂鑒賞”為2學分,其余五個模塊各為1學分。
對于具有較強音樂能力并愿意在音樂方面繼續發展的學生,在獲得必修學分后,鼓勵選修其他模塊,或繼續深化歌唱、演奏、創作模塊的學習,每修滿18學時,通過考試或考查評價,可獲得1學分。
3.學生選課及不同模塊的實施
學校和教師應加強對學生選課的指導。在學牛選課前,應將音樂課程不同模塊的內容、性質和開課計劃(包括課時安排、上課地點、教材和任課教師等)及時向學生詳加介紹。在學生選課時,音樂教師應和班主任共同對學生選課給予具體指導,以避免學生選課的盲目性。學校有能力開出的模塊,均應面向全體學生,讓學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并通過教師的指導,選擇符合個人興趣愛好和發展需求的學習內容。
從目前師資及教學設備等情況來看,并不是所有地區和學校都具備同時開設六個模塊的條件。各地、各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模塊分步實施。總的原則是:優先開設有利于面向全體學生的基礎性模塊——“音樂鑒賞”,以保證學生獲得參與現代社會生活應具備的音樂文化素養。在此基礎上,大力開發課程資源,逐步開設其他模塊,積極為普通高中學生學習音樂提供更大的選擇空間。
高中音樂課程結構及教學實施表
模塊
學時學分
必修學分
教學實施
音樂鑒賞
36學時
2學分
3學分
在高中的任一學年開設(通常在高一或高二年級)
歌唱
每個模塊18學時
學生可跨班選課
演奏
各1學分
創作
音樂與舞蹈
音樂與戲劇表演
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音樂課程目標的設置以音樂課程性質的定位為依據。通過教學及各種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的情趣,發展音樂鑒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具體課程日標,內含在以下三個維度的表述中。
一、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通過學習音樂,使學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潛移默化中建立起對親人、對他人、對人類、對一切美好事物的摯愛之情,進而養成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和對美好未來的向往與追求,思考并規劃人生,樹立終身學習的愿望。
2.通過對音樂作品的音響、形式、情緒、格調、人文內涵的感受和理解,培養音樂鑒賞和評價的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審美觀,使學生在真善美的音樂藝術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3.通過對我國優秀音樂作品的審美體驗,增進學生對祖國音樂藝術的熱愛,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民族精神和愛國主義情懷;學習了解不同國家的音樂傳統及優秀的音樂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樣性,使學生初步具有國際視野,有助于培養學生參與國際交往的能力。
二、過程與方法
1.體驗。音樂教學過程應是完整而充分地體驗音樂作品的過程。要啟發學生在對音樂形態與音樂情感的積極體驗中,充分展開聯想與想象,愛護和鼓勵學生在音樂體驗中的獨立見解。
2.比較。通過比較音樂的不同體裁、形式、風格、表現手法和人文背景,培養學生分析和評價音樂的初步能力。
3.探究。引導學生進行音樂探究與創造活動,倡導開放式和研究性的學習方法,以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能力。
4.合作。在教學實踐過程中,引導學生以音樂為媒介,加強與他人的合作與交流,增強協作能力和團隊意識,培養集體主義精神。
三、知識與技能
1.欣賞不同時期、不同民族、不同體裁和不同風格的音樂作品。學習音樂的表現手段,了解音樂的歷史與發展,認識音樂的社會功能。
2.通過對歌唱、演奏、創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的學習,使學生掌握必要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并能夠參與教學中的表演及創作活動,培養與其相關的表演、創作能力。
上述課程目標,分為三個維度進行表述,在實際操作中,它們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是—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