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中學研究性學習課程實施方案
一、課程概況
(一)“研究性學習”的含義(略)
(二)“研究性學習”課程的目的(略)
(三)“研究性學習”課程的目標
研究性學習強調:對所學知識、技能的實際運用;注重學習的過程;注重學習的實踐與體驗。這在教育部頒布的《指南》已作了明確規定。我們把目標具體定為:
1.總體目標
(1)獲得親身參與研究探索的體驗。
(2)培養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培養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4)學會分享與合作。
(5)培養科學態度和科學道德。
(6)培養對社會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2.各年級目標
高一:“初步”,以“起始”目標為主(上學期:了解、體驗;下學期:嘗試)
高二:“形成”,以“基礎”目標為主。
高三:“提升”(完成研究,初步掌握方法、技能)
(四)“研究性學習”課程的內容和特點
1.以問題(專題、課題)為中心內容
研究性學習課程的內容主要是在教師指導下學生自主選擇與研究問題(專題或課題)。專題或課題主要來源于學生的學習活動和社會生活,立足于研究解決學生關注的某些社會問題、自然問題或科學問題、人文問題甚至于人的發展等問題。這些問題應與學生具備的知識和能力有密切的聯系,是學生現有知識能力的拓寬、深化、更新與升化。這些問題可以是某學科的,也可以是多學科交叉綜合的;可以偏重于實踐操作,也可以偏重于理論研究;可以是現實問題,也可以是學術問題;可以是不同問題,也可以是同一問題的不同角度;可以是能作出結論的問題,也可以是暫時不能作出結論的問題,具有較大的開放性和靈活性。
學生所學習研究的問題(專題、課題)可以是指導教師向學生展示一個案例或介紹某些背景材料或創設一種情境而引出的,也可以是學生從自然的、社會的和自身的現實生活中所發現選取的既感興趣又值得研究的問題。但是,不管通過什么方法,都應由學生自主確定,教師不可越俎代庖。
2.研究性學習的特點
(1)開放性
實施主體開放(校內師生,校外人員專家、家長);
活動時間開放(分散與集中課時雙結合);
活動空間開放(教室、學校功能室、校外廠企、街道、景觀等);
學習內容開放(學科、社會、生活;課題、活動設計……);
學習手段開放(讀書、上網、社會調查、實地考察、討論等);
研究方式開放(參觀、訪問、觀察、調查、實驗、資料收集);
成果表達開放(論文、報告、方案、展品……);
(2)探索性
研究性學習從研究范圍的確定、研究目標的定位、研究過程的安排、研究方法的采用、研究成果的表現,都由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探究”完成。
(3)實踐性
“研究性學習”是“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板塊之一,說明它的特征是實踐性,而且在學習內容上看,研究性學習強調理論與社會實踐、科學和生活體驗的聯系。因此,要引導學生關注現實生活,親身參與社會實踐活動。
二、具體操作
(一)課程安排
在我校高中年級開設“研究性學習”課程,每周用2節課,寒、暑假集中一周。以班為單位開展,設置專任教師。
(二)課時安排
每周2節,期末一天展示,共約62節。
1——6節:組織學習,立題;
7——8節:修定,開題;
9——17節:探索研究,教師指導;
18——26節:中期交流,分享心得;
27——45節:探索研究,教師跟蹤指導;
46——54節:期末結題,評價,班內總結;
55——62節:校際性總結,展示成果。
(三)組織方式
高一年級以班為單位,分成若干個小組,小組一般由4——6人組成,由學生推選管理成員,確定指導教師開展研究。
高二、高三學生獨立地開展研究活動,采用“開放式長作業”的形式,一般一學期完成一專題。
(四)課程實施流程圖
宣傳、發動—掌握研究方法—提出問題(專題、課題)—分組—制定研究計劃和進度表—開題報告會—搜集、整理各種信息資料—調查研究—交流—小組匯報,期中級內交流—研究,實地考察—期末成果匯總—評價—期末交流成果報告會。
(教師全程做好調控指導工作,并對研究成果寫出500字左右的評語)
(五)研究結果的表現
“研究性學習”結果的表現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它可以是一篇研究論文、一份調查報告、一件模型、一塊展板、一場主題演講、一次口頭報告、一本研究筆記,也可以是一次活動設計的方案。
三、評價的實施
1.評價的過程
評價要貫穿于研究性學習的全過程。操作時可以重點從三個環節,即開題評價、中期評價和結題評價著手。
開題評價要關注學生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提出解決問題設想的意識和能力,促使學生以積極的態度進入解決問題的過程中。
中期評價主要是檢查研究計劃的實施情況,研究資料積累情況,以及研究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困難和解決問題、克服困難的情況等。對評價結果要及時反饋,對于在研究中學生自己難以解決的問題,要通過教師指點、學生小組內部討論、學生小組間交流、尋求校外幫助等方式予以解決。
結題評價包括對學生參與研究性學習全過程的情況、體驗情況、資料積累情況、結題情況、研究結果及成果展示方式等進行評價。
2.評價的方法
期末采取指導教師(專家),學生自評和互評相結合的方法。
基礎學分——每學期按研究計劃完成任務,給2個學分。
獎勵學分——研究活動開展較好,經認定取得較好研究成果,再給1——2學分。
三個學年中,學生取得10個學分時定為合格,如研究的積極性高,研究態度認真,研究成果顯著,則獲得學分較多。
四、研究性學習的管理
(一)成立課程領導小組
學校“研究性學習”課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教學的副校長
組員:教研處主任,高一年級組長,各學科備課組長,高一各班班主任,專職教師
(二)成立“研究性學習”學科組
在學校課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研究性學習”學科組,具體組織實施,成員包括:
組長:分管教學的副校長;
組員:教務處、教科室主任,高一年級組長,各學科備課組長,高一各班班主任,專職教師。
(三)有關規定(暫定)
1.課程檔案
(1)學生必作
研究方案:含名稱、目標、意義、內容、方法、所需資源、人員分工、進度安排、成果形式、指導教師等內容,開題前上交,并在教研處備案。
研究周記:每人每周學習研究的情況記載。每篇不少于400字。含時間、地點、研究內容(要具體)、收獲、體會、問題等內容,作為平時成績的主要依據。期末總結要求1000字以上,每周上交專職教師批閱。
研究成果:每小組或個人從下列內容中至少選擇一項:研究論文、實驗報告、調查報告、活動方案設計、科技作品、軟盤、錄像資料等,期末上交專職教師。
(2)教師必作
指導筆記:含對全班或所負責小組(個人)指導的詳細記錄,有時間、地點、對象、主要內容、效果、體會等內容,由專職和兼職教師共同完成,每周一次,每月底交教研處。項目總表:專職教師將所教班學生的所有研究項目進行匯總,含名稱、項目成員、指導教師單位和聯系渠道、進度所需資源等內
容,開題會后交教研處備案。
學習心得:要求專職教師每兩周讀一本與課題研究有關的書刊,并寫學習心得,每月底交教研處。
項目評估:專職教師和兼職教師對指導項目寫出結論性評語,要求指出項目的意義、成功與不足之處及努力方向,每篇不少于500字。
工作總結或論文:專職教師在學期末要對工作做出全面總結,或以論文形式總結經驗。
(3)教務處、教科室必作
檢查記錄:每月末檢查專職教師的指導筆記和學習心得,按A、B、C、D四級評分。每月末檢查兼職教師的指導筆記,校內的兼職教師同樣要評分。每學期抽查每班各項目小組(個人)的研究周記兩次,并按A、B、C、D四級評分。(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科研論文:每學期以學校研究性學習課程為研究范圍,寫一篇科研論文。
每學期編輯一本優秀研究成果集。
2.校內設施設備使用
校內的圖書館、電子閱覽室、閱覽室、電腦室、各科實驗室等,根據需要向開展研究性學習的班級開放。特別安排指導教師于周五上午提出,再由校教務處安排。
3.學科組活動
“研究性學習”學科組每雙周四下午集中學習、交流一次,專職教師、兼職教師特別是本校的兼職教師要必到,要做好會議記錄。
4.獎勵
視工作進展情況待定。

